广州飞检:广州市澳尚、广州诺菲停产整改
摘要:10月19日,广州食药监发布《广州市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5期-2018年第6期),通报了对广州市澳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诺菲化妆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飞行检查情况,2家企业均已全...
10月19日,广州食药监发布《广州市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5期-2018年第6期),通报了对广州市澳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诺菲化妆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飞行检查情况,2家企业均已全面停止生产,由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广州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广州市澳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检验员、仓管员等未能履行岗位职责;企业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能力不足,对物料放行、成品、半成品检验、车间环境监控、生产用水检验等项目的审核能力不足;企业现场未提供乳化工许某恒健康检查证明。
二、企业现场未提供留样产品原液优效清痘美肤霜(批号MFS20180702-2)、原液深层净颜岩肌水(批号TS20180717-3)等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行使对原液优效清痘美肤霜(批号MFS20180702-2)、原液深层净颜岩肌水(批号YTS20180717-3)等产品的放行职责;企业原料间不合格原料Ucefactant MES-D30(批号17060401)未清晰标识并专区存放。
三、企业生产车间内员工手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生产用胶鞋存放于缓冲间内;现场检查过程中企业有员工从外包间与灌装间之间传递口进出;企业现场未提供废水、废弃物等的处理记录。
四、企业建立有“车间环境监控计划”,规定每周进行一次车间微生物检验,现场仅提供2018年5月8号、16号车间环境监控记录;企业现场未提供车间压力表(-0.1~0MPa)、(-0.1~0.15MPa)等的校验证书。
五、企业对部分供应商等评估记录与实际不符;企业原料间存放的LAO-30、TAB-2等原料标识无供应商、批号等信息;企业原料间存放的丙二醇、灌装间存放的水光面膜洗面奶等未标识检验状态。
六、企业现场未提供内包材的消毒验证记录。
七、企业现场未提供产品的销售记录。
广州诺菲化妆品有限公司
一、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能力不足;对成品的检验、物料的放行等项目的审核能力不足;现场未提供灌装员工符某华、熊某的健康证明。
二、检验员黄某丹对产品的企业标准和判定标准不熟悉;质量管理部门未按放行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放行;现场检查原料仓不合格原料RM131(生产日期:2017.5.24,保质期一年)、ID1884(生产日期:2017.6.14,保质期一年)未清晰标识,专区存放。
三、企业现场未提供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和确认的文件和记录;现场未提供车间压力表(NO:Y31128841、NO:YL11208814等)的校验证书。
四、企业现场未提供供应商评估记录;原料仓物料RC008、RH041等未标识供应商、批号等信息;企业静置间半成品玻尿酸补水保湿蚕丝面膜(批号:L17RF093)、黑头导出液(批号:L17RF090)等未标识检验状态;现场未提供金银花舒爽沐浴露(批号:L14RF412)、焕颜亮肤莹润蚕丝面膜(批号:L17RF064)等的生产指令单;现场未提供留样观察记录,留样产品未做留样标识,留样量不满足2倍检验用量。
五、现场检查灌装间正在灌装产品诺菲尚尼诗乌发育发液,现场未提供内包材清洁消毒验证记录。
六、企业现场未提供销售记录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