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产非特备案不再允许以境外委托境内的生产方式备案
摘要:今日(5月23日)有企业在进行非特备案时遇到新的审评意见,“委托方不符合2019年7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20条规定”。这是什么情况呢?让我们来看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20条规定...
今日(5月23日)有企业在进行非特备案时遇到新的审评意见,“委托方不符合2019年7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20条规定”。
这是什么情况呢?
让我们来看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20条规定是什么……
意思是委托方应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境外公司均不符合《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中作为委托方的条件。
国产非特备案不再允许以境外委托境内的生产方式备案,境外公司不能作为国产非特备案的“委托方”了!
Q:境外委托境内生产的化妆品该如何备案?
A:按照目前省局的意思,若有该类产品需要备案,请修改境外公司的“委托方”角色,可直接备案在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