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

日化观察 2019-05-02 1904
摘要:

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比倩日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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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倩染发焗油膏(葡萄紫),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自然黑)(2个批次)、BONYHAIR染发霜(红色),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浩鑫染发霜(灰色)、浩鑫染发霜(闷青色)、浩鑫染发霜(金铜色),广州丝露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草.养发精油染,广州汉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典染发膏(酒红),广州市艾娜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苾美斯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瀛染发膏(棕色),广州市花都区英涛化妆品厂生产的,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生产的,广州市辉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其中,经抽样单位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进行结果告知,标示广州丝露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草.养发精油染、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灰色)(批号T6/11)、广州市花都区英涛化妆品厂生产的等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抽样单位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风险控制措施,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标示生产企业涉嫌违法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线索函告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附件: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略,公布信息不全)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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